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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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章程

阅读次数: 日期:2015-03-16

第一条 学校名称: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53,在陕招生代码8145。

第二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朝阳路西段;邮政编码:727031。

第五条 招生类型: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必须符合当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名条件并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当年录取结束后获得上述奖项的应届毕业生,其免试入学资格保留至毕业后一年。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获得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不再申请免试入学。

第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制定的体检标准,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七条 招生计划以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八条 招生专业: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应与获奖专业或当前实际工作工种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 申请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6日—10日,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报名。

2、资格审查:报考我院的考生3月26日持二代身份证,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交验相关资料。

3、申请资料

(1)《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申请表》(我院招就网http://zsw.tczyxy.net招生动态下载)。-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职在岗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

(3)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或高级工、技师资格证书(或劳动模范证书)。

第十条 录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4月5日至12日在我院招生就业网进行公示,4月15日前,通过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

4月25日,预录取考生到我院报到注册。

4月29日—30日,学院招办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备案手续,并签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一条 我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5500元/生.年

2.住宿费: 650元/生.年(6人间,暖气,公共卫生间),800元/生.年(6人间,暖气,独立卫生间)。

第十二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朝阳路西段

联系电话:0919-3589018 3198125 3589363(传真)

学院网站:http://zsw.tczyxy.net

邮 箱:tczyxy@126.com